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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企业名称预查重说明

1、本名称预查系统,可帮助您在向工商管理机关正式申报企业名称前,自我预查询预用名称是否可以使用,以减少奔波次数。但该查询结果仅供参考。
2、要取得合法的名称使用权,必须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核准,否则自查结果无效。
3、确定新建企业名称需注意:
(1)、在同一区域内,企业名称中字号相同或相似,并行业相同或相近谓同名,不得使用。
(2)、为了减少名称相重、相似的频率,建议使用三个字以上的多字号名称。
4、企业名称的基本构成:
构成企业名称的四项基本要素:行政区划、字号、行业或者经营特点、组织形式。 行政区划:是指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,企业名称在冠以行政区划名称时可以省略“省”、“县”、县等字。字号:是构成企业名称的核心要素,应当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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